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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规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917.45万元

射阳县规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917.45万元
 
    近年来,该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政府采购分为货物、工程、服务等几大类,规定凡是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不论资金来源途径,只要在目录内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物品、工程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合理低价的原则,实行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和联络员制度,加大依法审批、公开招标、人大纪检法院监督力度,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0年,该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1038.35万元,实际完成采购资金10120.9万元,节约资金917.45万元,节约率达8.31%。(射阳县纪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