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射阳

射阳县纪委强化考核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

射阳县纪委强化考核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

         2001年以来,射阳县纪委连续十年出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委机关各室、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考核办法,采取对象分类、内容分项、考核分级、时间分段的“四分组合法”,全面分解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分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包括镇区、县直部门单位、条管单位三类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和委机关各室及工作室两类,每类制定不同的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
        二是细化内容,分项考核。每一类别中又细分为纪检监察职能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以及创新三项考核指标,要求各单位“注重实效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
        三是落实责任,分级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级,逐项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按照“上下联动评价、分级滚动考核、奖励惩罚结合”原则,采取严格程序进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体系的落实。
        四是注重公正,分段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强化工作台账建立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每季度定期对完成目标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年终集中“回头看”,努力做到结果客观、公正、准确。(陈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