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建立“述、评、考”领导班子考评机制
射阳县建立“述、评、考”领导班子考评机制
近年来,射阳县坚持把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突出“述、评、考”,建立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机制,在明确考核重点、拓展社会参与、创新推进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并接受全体纪委委员的评议。述廉人员的报告情况及评议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被评定为差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应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必要时建议进行组织调整。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或向县委作专题汇报。对问题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组织开展廉政评议。在县纪委“鹤乡清风苑”网站上开设调查问卷,组织开展群众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的网络调查活动。同时,结合述职述廉活动认真组织好党政领导班子廉政廉洁情况的民主测评,重点测评领导班子在廉政方面是否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对廉政评议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党政纪处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每半年由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开展对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廉洁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导致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陈向前 孙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