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把握三个重点,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射阳县把握三个重点,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一是结合现有监督组织推选人员。原则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从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组织人员和离职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中推选产生,但明确要求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二是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职责。重点健全工作运转、议事规则、考评奖惩、工作例会等各项制度,对怎么开展监督、如何保证监督效果进行规范,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实效化。三是注重理顺工作关系保障运行。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监督不越位,履职不对立,努力把监督权用足用活。在后勤保障上,严格按照“办公有场所、监督有人员、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工作有制度、活动有记载”的“六有”要求,统一配置到位。(陈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