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全县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领头雁
射阳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全县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领头雁
射阳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苏北第一家地方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于2004年11月成立纪委,在14个支行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连续8年被表彰为“射阳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又被列为盐城市非公企业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成为射阳县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头雁。
决策问责。该行纪委成立之初,针对当时全行存在违规放贷、从事第二职业、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以权谋私和损害形象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从严治行六条禁令及其处理暂行办法。至2007年,该行共协办查处刑事案件15件,给予“双开”处分8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7人,责任追究22人;自办“双非”案件69件,给予行纪处理87人,其他处理73人,其中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2人,督促清收涉案和其他不良责任贷款22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该行建立了决策问责制度(试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法律性文件审查办法、员工轻微违规行为累积分处罚办法和严重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发生刑事案件连带责任追究办法六项制度。2008年以来,全行实现了无案件、无重大服务投诉、无越级上访、无重大事故、无通报等“五无”目标。这一做法在全省信用合作联社推广。
行为监控。一是全覆盖的行为监控机制。针对重点业务和工作流程,排查梳理出“九种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人”,建立了“重点人”异常行为逐月排查处置和重大违禁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排查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案件连带责任追究的量纪处理依据。二是全分离的权力监控机制。将基层贷款的授信评审和合规监督权力上收总行职能部门,由总行职能部门派驻的授信评审员和合规员授权行使支行和分理处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全方位的效能监督机制。自行开发了事后监督系统,全程扫描,适时监控。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还自立3-5个专项效能监察项目,重抓项目的合规性、执行的准确性和到位率。四是全开放的激励监督机制。鼓励并保护本行员工、股东、客户和社会各方举报、投诉本行员工严重违纪违规行为。2008年以来,已发放奖励基金8万元。
阳光支撑。研发具有本行特色、360度考核的绩效管理系统,实现了员工绩效考核阳光运作。推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施阳光授信评议、合同一定三年、信用阳光刷卡等,有效防范了信贷职务犯错。启动履职评价监督系统,建立党员干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和重要项目动态述廉评廉制度。该行领导班子带头公开亮廉,参加节日述廉,主动接受本行职工代表、股东和社会各界评议,受到广泛好评。(胥刚 陈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