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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建立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制度

射阳县建立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制度

    为切实强化党政正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近日,射阳县出台《镇(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的实施办法》,要求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委员、县监察局副局长、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纪委机关各室和派驻工作室主任、副主任述廉。述廉按照“收集意见、会议点评、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以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测评结果中满意率低于70%的述廉对象,由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列为下一年度述廉重点对象;对测评结果中满意率低于50%和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述廉对象,建议县委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陈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