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射阳

射阳县千秋镇纪委“五项措施”扎牢城乡低保申报关

射阳县千秋镇纪委“五项措施”扎牢城乡低保申报关

    为切实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射阳县千秋镇纪委主动介入,落实五项措施,全力打造“阳光低保”,真正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严宣传口径关。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低保申报政策的模糊认识,利用一周时间,采取村村到的办法,组织对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新申报对象户代表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吃透政策,明了政策,从而为执行政策打牢基础。
    二是严把申报审核关。按照“三级联审、源头压缩、应保尽保、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全镇458户申报低保的对象户,按照“户主申请、村上初审、镇村审核、公开评议”的程序,在村组初审的基础上,由镇纪委、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三级联审,逐村逐户评议过堂。凡联审不符合条件对象,当场退回。最终有180户通过了初审,大大地减轻入户调查的工作量,并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
    三是严把入户调查关。坚持“凡报必核”原则,组织人员对联审通过的对象户,进行逐户调查核实。农村低保申请对象必须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数、经济收入状况及残疾证件、重病证明等相关真实准确证明,并经所在村、组干部或群众共同评议认可,再上报镇民政办公室,不准代替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
    四是严把审批关。按照《千秋镇2012年度农村低保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已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依照新的保障标准重新逐户核定保障资格和补差标准。同时,对低保对象实行进出动态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认真核实,收入达不到标准的农户作为享受对象,有一报一;对家庭收入超出标准的农户坚决退出,一个不漏。
    五严把监督关。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镇纪委、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对低保新申报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所有纳入农村低保的新申报困难户家庭基本情况、月补助标准等有关内容,都在村公开栏中进行了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在镇、村两级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目前,全镇458户新申报农村低村户,最终有54户101个人口获得镇审核通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严海燕  李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