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纪委创新机制提高巡查督察水平
射阳县纪委创新机制提高巡查督察水平
射阳县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为解决基层工作室“专职不专业、履职不到位、监管不会管、职能难行使”的“三不一难”现象,出台了《射阳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巡查督察工作办法》,围绕“做到三个突出、抓好两个结合、坚持一个强化”,全力开展巡查督察活动,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巡查督察重点内容。确定了农村中小学寄宿生补助资金发放、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6个方面巡查督察重点,涉及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二是突出巡查督察形式的灵活多样。巡查督察组通过日常监督、暗访巡查、专题调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相关资料、走访学校社区、个别访谈和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基本情况。三是突出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巡查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进行立案调查,并通过编发情况通报、专门会议等形式进行点名批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案例、重要问题加强复查和回访,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到位。
抓好“两个结合”:一是重点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巡查督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带队,各派驻所属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作为成员参加,明确每个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基层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5次的专项检查活动,每次检查覆盖面不低于被检查单位的三分之一;各基层单位每年内部检查不少于5次,自查结果必须及时上报。二是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巡查督察组在认真查找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专项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主动走出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坚持“一个强化”:即强化巡查督察结果的运用。巡查督察过程中注重痕迹化管理,建立了巡查督察工作台账,每次督察都把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检查建议、督察总结、整改情况等记录在册,保留各种原始资料,加强跟踪管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普遍现象,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把巡查督察结果与个人单位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廉政鉴定、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极大增强了基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陈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