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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纪委严把四关提升案件查办效应

射阳县纪委严把四关提升案件查办效应

    一是把好查办案件 “重点关”。以查处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等典型案件为重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和作风整治。去年以来重点查办了环保监管不力、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违规招投标等26件失职渎职案件,查办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16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了部分单位和村(居)私设“小金库”、收入不入账、乱支滥用等15件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查办了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车私用、交通肇事等案件13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51.98万元。
    二是把好案件线索“管理关”。 在案件管理室建立“案件线索信息管理储备库”,坚持从纠风和专项清理等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从优化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中查找线索,从剖析信访情况中梳理线索;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和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搜集案件线索。同时,加强案件线索评估研制,提高线索利用率,重点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对象级别、掌握来源去向、掌握办理进度、掌握查处结果。今年以来,已有80多条案件线索纳入案件线索库集中管理,形成了“初核一批,立案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是把好案件查办“技巧关”。 创新办案工作方式方法,专门制定了《射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初步核实工作暂行规定》,特别在调查问题策略上,注重技巧的运用,做到易找人员,易查事实先突破;先外后内。外围资料,外部人员先调查;先下后下级人员先掌控,下属问题先查清;先有后无。有形资产,有形证据先掌握。深入细致,规范固定案件证据。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掌握大量事实证据,既收集被调查人违纪违法的证据,也收集其没有违纪违法的证据。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认真科学地鉴别证据。
    四是把好查办力量“整合关”。 优化组合资源,整合查办案件工作力量,各镇区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配齐了纪委委员,充实了办案力量;建立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联动的办案制度,由县纪委统一组织,统一指挥,采取集中排查、协作办案等措施,形成办案合力。
    该县通过把好上述“四关”,坚持办案与深化教育、建章立制、专项整治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完善“一案一总结”和“一案双报告”等制度,先后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32份,向8家发案单位发出制度缺失预警,督促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8项,促进了源头防腐。(吉恒东  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