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纪委加大“四个力度”提升案件监督管理水平
射阳县纪委加大“四个力度”提升案件监督管理水平
近年来,射阳县纪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四个力度”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创新机制加大案件线索管理力度。坚持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建立案件“线索库”,进一步延伸案件线索管理范围,将集体排查确定的、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掌握的等8个方面案件线索统一纳入集中管理,做到专人登记、流转及时、规范保密,解决了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等问题。
二是完善制度加大办案程序规范力度。制定《案件线索初核工作办法》、《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违纪案件查处及监督管理同步运行流程图》等制度规范,对初步核实、信访审结、立案呈批、案件调查、移送审理、处分决定等环节的文书以及“两规”、“两指”等重要办案措施的审批文书实施备案,统一建立台帐资料。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程序不规范引发当事人申诉。
三是部门联动加大办案力量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重点完善了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个案协调、专题协调和具体问题协调4个层次的组织协调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6次,协调办案力量20多人次,通过与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的协作联动,成功查处了2起重大经济违纪案件。
四是健全体系加大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围绕健全督办工作制度体系,采取发函督办、调度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和电话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和督促上级交办和复杂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初查、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等工作,协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督办案件38件,督办上级查报结果案件8件,按期结案率达98.1%,信访件成案率同比提高了10.2%。(射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