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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被授予“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射阳县被授予“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2013年1月9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表彰 2012 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的通知》,经各市推荐、省厅考核、综合评审及网上公示, 射阳县获评“ 2012 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 市、区)”称号,也是盐城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县份。
    2012年,射阳县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把创建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土部门积极履职,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 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保障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管地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全民爱土惜土的良好氛围得到进一步增强。(射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