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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对党政机关外出考察学习“动真格”

射阳县对党政机关外出考察学习“动真格”

    该县出台党政机关外出考察活动审批管理规定,防止借考察学习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发生。规定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须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活动的,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请县纪委党风室备案。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的组团以及规模,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团组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会议、论坛和培训,以及招商引资活动。凡是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出国(境)的,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对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须出国(境)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的,要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活动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射阳纪委党风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