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大丰

大丰市人民法院以“三台”促“阳光司法”

大丰市人民法院以“三台”促“阳光司法”
 
    日前,大丰市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高院的有关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采用信息化、民主化、制度化“三平台”促进本院的“阳光司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用信息平台公开庭审日程。为确保司法公开,一方面,大丰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查询系统,公开每日开庭信息、案件受理信息以及业务庭排期开庭等情况;另一方面,通过法院局域网以及外网公开裁判文书,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用民主平台监督庭审情况。认真开展人民陪审人员岗前培训,发挥陪审员参与审理、监督庭审的作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定期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现场参与执行,接受外部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群众全面了解大丰法院工作情况,促进司法公正。
    三、用制度平台规范庭审执行。为促使司法公平,大丰市人民法院在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过程中,他们一是采取“随机摇号”的做法,杜绝暗箱操作;二是与司法部门共同出台文件,用阳光代理促进“阳光司法”;三是开通执行“110”热线电话,公开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和执行进展情况,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监督。(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