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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定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定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7月22日,记者从国家标准委在大丰市举行的“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会议上获悉,该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定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据悉,作为县级市,获此殊荣的在全国尚属首家。
    该中心于2005年9月投入运行,服务大厅集中了全市45个部门和单位,设立81个窗口,集中办理事项406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12项,公共服务事项94项,年平均办件总量为11.2万件,日平均办件400余件。
  7月21日,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考评组通过听取试点单位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察看行政服务现场,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估。在7月22日召开的考核评估会议上,专家组认为该市领导重视,合力推进,体系完善,效率提高,实施有效,成效显著,实现了“岗岗有标准、步步有规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专家组以综合评定97分的好成绩宣布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定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邹进  陈辉  董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