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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四曲”连奏强化调解工作

大丰法院“四曲”连奏强化调解工作

    2011年,大丰法院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立足自身,通过强化意识、掌握方法、创新制度,构建网络“四步曲”强化调解工作,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呈现出良好局面。
    一、强化调解意识,形成全程、全员、全力的调解模式。该庭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调解意识。形成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和宣判调解的全程调解模式; “全力”做好调解工作。
    二、掌握调解方法,打造合法、合理、和谐的调解案件。该庭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基层人民法庭的调解方法,例如亲情感化调解法、以判引调法、换位思考调解法和案例展示调解法等。对涉嫌虚假诉讼的调解,严肃教育、严厉处罚;注意结果合理性,保证公平;恰当释明,确保自动履行的可能性。
    三、注重制度创新,保证及时、高效、便民的调解结果。该庭建立起审理官联系制度,在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努力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对不能当庭履行的,及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督促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与审理法官联系,了解当事人和案情,准确切入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工作,保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及时、高效地实现。
    四、构建调解网络,积累全面、灵活、有效的调解资源。该庭通过“1+5”的“庭所共建”平台,及时与与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各村居联络,主动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构建全面、灵活、有效的调解网络,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付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