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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三策”化解长期未结案件

大丰法院“三策”化解长期未结案件

    日前,大丰法院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对社会稳定因素影响较大的实际,为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该院积极思考,主动应对,采取了“三策”妥善化解长期未结案件。
    一是“自我施压”式,主动拓宽清理范围。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筛选出16件长期未结案件,其中5件为2010年以前立案案件的;同时,筛选出2011年年底前立案受理的未结案件加入清理范围,要求责任到人、建立台帐,力争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对这些案件进行清理,计划在4月底前清理完毕。
    二是“逐案分析”式,严格落实清理措施。该院制作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方案的时序表》,要求各业务庭长要与承办法官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未结案件逐案过堂,逐一分析,重点研究往年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认真填写清理方案时序表,明确承办人、责任人、审理方案、结案时间,力争按期全部清理完毕。
    三是“统筹兼顾”式,做到了“三个”确保。该院明确在集中清理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做到在落实清理进度同时,确保清理质量;落实清理难案的同时,确保实际化解矛盾;落实清理积案的同时,确保审执好新收案件。同时,该院还坚持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尽最大努力把长期未结案件降低到最低程度,进一步促进均衡结案。(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