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大举措抓“稳定”
大丰法院三大举措抓“稳定”
近期,大丰法院为充分做好“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紧紧抓住发展和谐社会关系这根主线,积极搭建诉求沟通和协商平台,促进不同群体关系的和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该院,一是变被动为主动,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主动发挥社会和谐稳定“减振器” 作用,依法维护群众的权益;二是把事后调解变为诉前调解。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法院应以能动司法及时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协调,把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沟通来化解和消除,将不稳定因素扼制在萌芽状态;三是把单一调解变为合力调解。发生矛盾纠纷,法院除要鼎力化解外,还应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联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整体联动,密切配合,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目前,该院已与各镇镇政府、公安、司法局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