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天访问数:
次,总访问量:
次
本网首页
盐城市纪委监委
廉政要闻
黄海廉潮
特别报道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宣传工作
信访工作
队伍建设
巡视巡察
派驻监督
盐阜廉声
东台
建湖
射阳
阜宁
滨海
响水
大丰
盐都
亭湖
市直
警世之钟
要案概览
案例选登
通报曝光
忏悔录
廉政视野
热点透视
社会经纬
域外扫描
史海钩沉
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
首页
>
大丰
大丰市水利局“三个必须”规范工程招投标
作者:cf
浏览数: 4137
来源:盐城镜鉴网
发布:2012-04-05
分享到:
大丰市水利局“三个必须”规范工程招投标
近日,大丰市水利局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该制度明确要求,全市所有工程在招投标环节都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公开招标投标;必须集体研究确定工程招标文件;必须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近年来,该局先后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38个,累计投资8亿多元,由于工程招投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实现了工程招投标“零投诉”目标,保证了干部、资金、工程的“三个安全”。(石伟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