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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水利局“三个必须”规范工程招投标

大丰市水利局“三个必须”规范工程招投标

    近日,大丰市水利局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该制度明确要求,全市所有工程在招投标环节都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公开招标投标;必须集体研究确定工程招标文件;必须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近年来,该局先后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38个,累计投资8亿多元,由于工程招投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实现了工程招投标“零投诉”目标,保证了干部、资金、工程的“三个安全”。(石伟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