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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抓好廉政建设的“死角”

大丰法院抓好廉政建设的“死角”

    近期,大丰法院为进一步延伸对本院干警在院外办案的管理,抓好廉政建设的“死角”,出台《出差办案人员管理规定》,切实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取得了较好地实效。
    该院明确,干警因审判、执行、司法鉴定等实际工作需要外出办案的,一律先填写申请表,并按相关程序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干警出差办案原则上不得与当事人或代理人同行,如情况特殊,需报院领导审批,并报监察室备案;干警因出差办案需要与当事人或代理人同行的,监察室要及时将出差办案管理相关规定告诉办案人员;在办案结束,办案人员必须在5日内将在外办案的情况到监察室登记备案,并由当事人签署意见,存入案件卷宗内;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所带的介绍信、法律文书须经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对办案结束后未使用过的介绍信、空白法律文书一律交办公室登记回收;监察室定期抽取部分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或电话回访,全面了解干警外出办案过程中有无接受纪念品、报销不合理费用、亲属同行、接受当事人支付的旅游、休闲、娱乐等违纪活动或不廉洁问题。凡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止目前,该院已有16人外出办案,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