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四举措”打造诉前调解工作平台
大丰法院“四举措”打造诉前调解工作平台
近年来,大丰法院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员扎根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打造诉前调解工作平台,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章立制,搭平台。该院制定了《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法院、西团、三龙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依托,分别聘请2名具有丰富基层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常驻参与调解工作,并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办事处聘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
广泛宣传,抓引导。该院在立案审查中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作用,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宣传栏张贴诉讼风险提示书、诉前调解须知等,说明诉前调解方便、快捷的优势以及调解书具有判决书同等的效力,积极消除当事人心中的顾虑。
力抓创新,拓范围。该院除按照省高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12类民事案件全部纳入诉前调解范围之内外,还在相关部门设立巡回法庭,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
注重培训,提水平。该院积极开展法官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和“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不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进行交流和业务培训、旁听庭审,以提高其化解纠纷能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至2011年以来,该院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共解决诉前调解1200余件各类纠纷,节约了诉讼资源,促进了本市的经济发展。(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