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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四释明”创新审判工作成效显

大丰法院“四释明”创新审判工作成效显
 
    近期,大丰法院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的创新,促进阳光司法,采取“四个释明”方法,加大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力度,取得较好成效。
    “四个释明”,即:立案释明,提高当事人对立案程序、诉讼流程、诉讼风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庭前释明,促使诉讼双方以客观、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庭审;庭审释明,使当事人与法官在庭审中形成良性互动,提高服判息诉率;执行释明,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化解矛盾,减少投诉。
    该院至采取“四个释明”工作方法以来,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1起,服判息诉率达100%,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朱俊官  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