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资格等级考试办法
大丰市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资格等级考试办法
日前,为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办案人员必备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执纪办案能力水平,大丰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资格等级考试办法》。
科学设定资格级别。该办法将办案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资格为办案员,可主办一般案件和较大案件;中级资格为主办人,可主办重大案件;高级资格为高级主办人,可协调查办特别重大案件。
合理划分测试内容。办案资格等级考试分级设置,取得初级资格,需要通过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测试;取得中级资格,需要通过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测试和电脑录入谈话笔录;取得高级资格,需要通过纪检监察办案业务知识测试、电脑录入谈话笔录及模拟办案实践。
建立等级晋升机制。办案资格等级考试晋升采用逐级升级方式,纪检监察干部申报上一级办案资格等级考试的,要求先取得下一级资格。参加纪检监察工作满一年的,要求主动参加办案资格等级考试,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等级考试。
规范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办案资格等级考试委员会,设立考委会办公室负责资格等级考试的具体工作。由考委会统一负责组织命题、监考、阅卷和公布成绩,采用闭卷方式测试,考试工作每年一次,等级考试合格经考委会审定后颁发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资格考试等级证书。
严格运用考试结果。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应法取得办案资格,未取得相应办案资格的不得主办相关级别案件,各镇、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各工作室、委局办案职能室副主任在本办法实施满三年内,应当取得中级以上办案资格;各工作室、委局办案职能室主任在本办法实施五年内,应当取得高级办案资格。纪检监察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办案资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办案资格等级高的纪检监察干部。(董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