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强化保障性住房监管维护群众利益
大丰市强化保障性住房监管维护群众利益
近年来,大丰市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提高幸福指数的一项“民心工程”,先后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8万平方米,解决了20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与此同时,该市全方位多举措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住进“安全房”、“放心房”。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中,该市坚持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设立保障性住房资金专用账户,加强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核,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六项制度,建立完善工程监理、群众监督、定期检查、阶段验收“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进场首先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把关,现场抽样检测,凡不合格材料全部退场。同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责任,严格实施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安全、廉洁、优质。三是强化申购分配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的“三公开”,严格把好申请、审核、公示、分配四道关口,保障性住房分配全部采取公开摇号、全程公证的方式进行,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市纪委等部门参与全程监督,确保申购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武驷 慧慧 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