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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对重点工程实行巡查会审制度

建湖县对重点工程实行巡查会审制度
 
    今年来,该县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重点工程巡查会审制度。一是定期巡查。由纪委、监察局牵头,从有关部门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巡查组,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工程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安全工程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实事工程进行巡查。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次结合工程进展情况或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问题,从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及承包、发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等情况中确定2—3项作为巡查的重点。二是廉政警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纪违规行为,发放“廉政警示书”进行廉政临界警示提醒和督导。被临界警示后未及时改正或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发放《监督通知书》责令纠错。三是组织会审。对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业不正之风、失职渎职以及群众反映查实的突出问题,由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会审组进行会审,并作出相应处理。该制度实施以来,已对13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会审,发现问题15个,发出巡查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4条。(建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