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实行“三制”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将全年要完成的64 个项目80 公里、60座农桥计划任务按季度分解到每一个镇,纪检监察机关联合交通部门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巡查范围,定期对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巡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实行管理奖惩制。结合巡查情况,对每季度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未按季度完成的或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在年终奖励兑现中扣减。三是实行验收核准制。对“打底子”路基工程必须通过碾压和检测验收,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实施“铺面子”工程。在“铺面子”前,工程队必须先开铺试验段,经检验达标后才能正式开工建设。(建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