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红萍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心”要求
建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红萍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心”要求
1月7日上午,县纪委组织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红萍就如何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四心”要求。
一是要常怀进取之心。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敢于争先的精神、勇气和干劲,自觉的把工作放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考量,敢于和高的比水平,敢于和强的比信心,在比较中寻找差距、调高标杆,以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二是要常怀责任之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上,把全部本领用在“多干事”上,只争朝夕、埋头苦干,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进而在全系统形成风清气正和凝心聚力谋事业、干工作、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常怀敬畏之心。要对法规敬畏,认真执法执纪,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要对事业敬畏,时刻牢记职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四是要有感恩之心。感恩组织,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感恩同事的帮助,做到和同事团结共事;感恩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自己打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具体工作中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端正态度,抓实工作作风。(建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