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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小金库”重点检查坚持“四个结合”有实效

建湖县“小金库”重点检查坚持“四个结合”有实效

    建湖县2011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除能根据上级要求精心制定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外,在重点检查阶段,他们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该县2011年列入重点检查的单位共有39户,对这些重点检查单位的确定,他们坚持做到了“四个结合”,即:与纪委牵头的镇级财务专项检查相结合、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相结合、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与财政各业务科室开展的日常财务监管相结合。在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前,他们通过协调沟通,从这四类检查资料中筛选出一些检查线索,并有意识地将部分疑有“小金库”的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经过近两个月扎实而紧张的工作,确实发现其中不少单位存有这样或那样的违纪违规问题,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体会商,最后认定“小金库”共4个,涉及金额46.66万元。
    通过“四个结合”进行“小金库”重点检查, 实现了检查信息资源共享,更加突出了“小金库”检查的针对性,减少了检查的盲目性,大大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胡志巧  周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