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实施查审衔接工作机制,把住案件审理入口关
建湖实施查审衔接工作机制,把住案件审理入口关
一是业务上早培训。县纪检监察机关组成培训组,采取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委局机关干部和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培训。有计划地制定业务培训的内容、任务、目标,年末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不达标的干部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工作上早介入。在调查基本结束,案情基本明了的情况下,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依据,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三是职能上早监督。在实施审理监督的过程中,积极按照案件审理工作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对调查组移送的案件进行细查细看,把审核监督的重点放在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及时反映情况、及时补充调查、及时核实事实真伪。(建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