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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注重三个协调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建湖县纪委注重三个协调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建湖纪委不断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将组织协调和监督作为一项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协调机制,提高案件质量。第一、协调检查抓质量。案件审理部门主动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完善检查与审理相互制约的质量把关机制。第二、协调内外抓合力。正确处理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及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相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党政纪处理与司法处理、行政处罚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能够先行作出纪律处分的,及时审理,及时处分;对一时难以处分的,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案情变化,力求在案件的主要事实和性质认定上达成共识。第三、协调内部抓平衡。重视党纪处分档次与政纪处分档次的相互衔接工作,保证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平衡性,避免不必要的申诉。(建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