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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三个主动”促案件审理提速

建湖县纪委“三个主动”促案件审理提速

    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建湖县纪委通过“三个主动”,在确保质量第一的前提下,促使案件审理提速。
    一是主动下审。建立“双审制”,将全县十二个镇、两个区及县直属单位划分为六个片区,对基层立案调查的案件,由挂钩联系的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包干“一审”,分管的委局领导调度片区审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检查等形式,了解基层查办案件及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对一帮助指导。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二审”,定期不定期主动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基层办案的时效意识,保证基层纪委及时结案。
    二是主动前审。推行“轮办”制,对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室自办的案件,审理室人员轮流主审,主动加强与办案科室、纪检监察工作室的沟通协调,在做好立案前预审的基础上,提前介入案件进行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案件质量,确保自办案件及时审结。
    三是主动跟审。实行“跟审”制,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全县各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在保证各执纪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及时跟踪审理,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台帐,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在重点案件的调查、移送和定性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做好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结案后及时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党政纪处理工作。(建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