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以“三个注重”提高办案水平
亭湖区纪委以“三个注重”提高办案水平
亭湖区纪委坚持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办案水平。2010年,查办案件44件,其中大要案12件,涉及科级干部8人,追缴违纪款50多万元。一是注重责任考核。制定下发了《亭湖区案件检查工作意见》,将全年办案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查案职能科室及基层纪监组织。年初,召开了履职提效承诺会,就全年案件检查工作目标作出公开承诺;年中,召开检查工作述职点评会,并由分管常委点评;年底,对查案总量、结案率、信访办理等任务实行百分考核,总分处于末位的科室,在全委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二是注重业务培训。通过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以案代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发现问题、突破案件、组织协调、剖析案件的能力。组织机关和工作室20名同志进行跟岗互学;到周边地区学习日常管理、信访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组织2次案件检查业务知识考试,对查案业务进行技能考核,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脱产“回炉”培训。三是注重重点突破。把服务区委、区政府发展大局作为查办案件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严肃查办破坏发展大局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在全区征地拆迁、惠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检查中,查处了5件违法违纪案件,涉及科级干部2人,职能部门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亭湖区纪委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