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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一诺两评三审核”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亭湖区“一诺两评三审核”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使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亭湖区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探索建立了“一诺两评三审核”工作机制,突出自报承诺、公示评议、核查鉴定等三个环节,使廉政报告制度从报告、公示、监督、核查到问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一诺”,让拟提拔干部向组织作出诚信承诺。把“自报承诺”作为廉政报告的首要环节,要求拟提拔干部按要求如实填报《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表》,同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诚信承诺,通过自报承诺考量拟提拔对象的诚信度。凡是报告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或故意瞒报、漏报的,以及群众认可度不高的,都视为诚信度有问题,将根据情况,或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或暂缓提拔,直至取消考察或任职资格。
    “两评”,让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选人用人。在廉情公示的基础上,由考察组组织廉情评议和社区征询评议。廉情评议,即在组织民主测评的同时,同步召开廉情测评会,由拟提拔干部本人向本单位干部群众报告个人廉政情况,由参会人员对其进行无记名评议,重点评议其廉政报告内容的真实性。社区征询评议,即由考察组到拟提拔干部家中进行走访,到其居住的社区对其“八小时之外”的廉洁自律、家庭及邻里关系等情况征询群众意见,进行征询评议。
    “三审核”,形成干部监督的立体网络。一是单位党组织的初审核查。明确单位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落实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由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内容进行初审核查,出具书面意见,并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二是干部考察组的考察核实。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途径,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内容,进行考察核实。三是职能部门的专项核定。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纪检、检察、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出具《拟提拔干部廉情专项鉴定表》,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情况作出专项鉴定意见。(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