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第二工作室案件审理工作争创特色
亭湖区纪委第二工作室案件审理工作争创特色
亭湖区纪委第二工作室在抓好案件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案件审理的协调推进工作。今年以来,该室根据区纪委有关要求,切实联系协调乡镇纪委,使其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一是成立了乡镇纪委专兼职审理员队伍。每个乡镇都指定了两到三名案件审理员,一般由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或组织委员担任,充分调动了乡镇纪检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切实将案件审理权下放给乡镇纪委,由乡镇纪检审理员独立审理,工作室抽配一名纪检员跟踪指导,确保每件案件都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针对案件审理材料要求精细的特点,乡镇纪检审理员和工作室纪检员十分注重案卷细节的规范,在审核过程中,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以及程序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核查案件材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拾遗补缺,保证每件案件卷宗规范、大方、美观。(申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