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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审理重大事故案件坚持“四快”

亭湖区纪委审理重大事故案件坚持“四快”
 
    亭湖区纪委审理重大事故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尽快安抚群众情绪,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核案卷材料快。案件受理后,按照“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要求,快速审核相关材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审核,坚持边审核边提出问题和意见。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及时向事故、事件调查部门沟通反馈,必要时会同调查部门共同取证。二是沟通协调快。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责任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以及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就案件审核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三是责任认定快。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从责任主体的主观要件、责任程度、后果影响、认错态度等方面,界定责任大小准确认定责任,另一方面坚决果断快速定责,把政治和社会效果放在首位。四是案件呈报审批快。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尽快形成案件审理报告,并尽早提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自2009年来,亭湖区纪委共快速处理两起重大事故案件,一起是盐城市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外墙涂料粉刷1人死亡,1人重伤的安全事故;另一起是盐城市华东(盐城)农产品交易中心在建钢结构大棚整体倒塌,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较大事故。共处理科级干部2人,相关行政事业人员2人。事故的及时处理,有效安抚了群众的情绪,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亭湖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