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亭湖区纪委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1年8月28日,亭湖区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孙红艳同志在传达学习后指出:案件检查工作非常重要,要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质量,就必须在“拓、实、促、学”上狠下功夫,力求“四个”突破,切实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突出“拓”字,进一步在拓宽案源上求突破。继续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做好信访举报的接访和信件处理工作,采取主动下访、有奖举报、网上举报等形式,拓展线索来源。
二是坚持“实”字,进一步在加大办案力度上求突破。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首办负责制。无论是接访案件,还是例行专项检查,都要按照管辖分工,一次落实到位。承办人按照一定时限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力求“促”字,进一步在扩大办案功效上求突破。首先要以案“促”教,注重办案的教育功能,其次要以案“促”建,注重办案的建章立制功能,最后要以案“促”管,注重办案的监督管理功能。
四是强化“学”字,在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上求突破。通过学习、培训、管理等方式,严格办案纪律,培养“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办案队伍。(亭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