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积极创新工作方式
亭湖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积极创新工作方式
近年来,亭湖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在审理方式上,科学规划审理工作资源,创新基层案件协审模式。为充分发挥全区基层30个审理小组办案资源,案件审理室科学规划,按区域、单位性质分片审理案件,由工作室牵头负责管理。基层所办行政处罚类案件、判刑案件,由所负责区域的工作室协审;基层自办案件,由所负责区域工作室协审,审理室审核;工作室查办交基层立案处理的案件,由区纪委分管领导指定工作室协审,审理室审核;需要立案重处、报批的案件,由审理室协审。二是在案件审理中,贯彻新要求。审理室按照审理规范从案件接收到处分决定的宣布落实都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材料不全不接收,证据不全不定错,要素不全不定性,程序不全不审议,只有事实材料和程序材料齐全方可正式进行移送和审理。三是在业务指导方面,推行新方法。对基层办案进行指导与服务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审理室在这方面也在努力探索新的方法,如组织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工作室全体成员以及全区新成立的30多个审理小组成员,参加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培训、编写《案件审理基本知识与业务操作》、《审理模拟案卷样本》等辅导材料以及以“请上来和走下去”等形式对个案进行指导把关等。(亭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