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四个定期”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信访环境
亭湖区“四个定期”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信访环境
一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每月开展一次信访稳定排查,跟进已知的矛盾纠纷,摸清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对重点信访户,要求所属镇(街道、经济区)进行重点稳控,制定稳控措施,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发生矛盾纠纷有人问有人管。二是定期召开大信访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区纪委牵头,政法委、信访局、法院、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参与的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互通信访情况,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办理情况,协调督办疑难信访问题。三是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区委常委每周二、四入驻区信访接待中心进行信访接访,区信访部门提前一天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公布在区信访接待中心,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四是定期督查信访办理情况。该区要求,对初信初访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四个及时”,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亭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