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三个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亭湖区“三个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分解到位。区委书记崔浩在该区党建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抓纪检工作的制度建设、社会监督和机关效能。会上,区委书记分别与区委常委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从“责任范围、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规定责任书的内容,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二是健全体制机制,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组织、宣传、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每位成员承担的反腐倡廉职责具体化、制度化,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到位。区纪委书记孙红艳在区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亭湖区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