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亭湖区纪委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近年来,亭湖区纪委针对不同案件,实行“严审、协审、快审”,积极创新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一、严审自办案件,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在案件移交后,正式受理前,对案卷进行预审。对事实不清不受理、证据不足不受理、程序不全不受理。二是在受理案件后,对案卷严格细审。严格审核调查材料、本人交待和其他证据材料。
二、协审基层案件,确保准确规范。一是由审理室协助基层案件审理小组进行事实认定、程序把关,并提出处理建议。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审理室分别以自办案件、判刑案件、行政不处罚、检察院不起诉案件为例,编写了《案件审理基本知识与业务操作》、《审理模拟案卷样本》,从案件审理工作理论、如何审核违纪案件、审理文书、调查、审理卷宗材料要求以及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作了样式和实例的示范说明,便于操作。
三、快审行政处罚、刑事判刑案件,提高工作效率。(亭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