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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严把“三关”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亭湖区严把“三关”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一是严把纪律关。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地方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对擅自改变考察行程的,除不予报销费用外,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二是严把核销关。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相关单位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三是严把科目关。设立专门财务科目,凡经批准同意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业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的,统一列入“商品服务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科目报账,严禁私自列入其它科目。(亭纪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