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早实广严”确保过好清明“洁”
亭湖区“早实广严”确保过好清明“洁”
一是严明纪律“早”。下发《关于严禁公车扫墓等公车私用行为的通知》,重申公车管理纪律,落实《廉政准则》规定,明令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并通过廉政手机报向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发送一条节日廉洁短信,做到早教育、早警示、早预防。二是监督检查“实”。区纪委、监察局将专门组成检查组,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在节日期间对辖区内的福禄园、福寿陵园等墓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四个严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节日祭扫“清明”。三是宣传发动“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户外显示屏等阵地,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2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责任追究“严”。对检查核实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通报批评车辆所属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情节严重的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全区清明祭奠活动清廉纯洁、文明和谐。
(亭湖区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