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亭湖

亭湖区建立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亭湖区建立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一是公示家庭年收入。对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工资年收入分别进行公开的同时,对家庭房屋出租、资产变现、经商、股份收益等其他收入的金额要求如实公开。二是公示家庭大额资产。对房产要求公示数目、具体地址、面积、购买时间、价格及所有权人;对机动车辆(船舶)要求公示数量、品牌型号、牌证号码、购买时间、价格、所有权人;对接受的大额馈赠、遗产、有价证券等必须进行公开。三是公示家庭债权债务。对家庭5000元以上的债权和债务,要求公示债权(务)的由来、债权(务)单位(人)、金额、借款期限等。截止目前为止,全区已有112名拟提拔干部在任前公示财产,主动接受监督,有2人因申报情况不实被取消提拔资格。(亭湖区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