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多举措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亭湖区纪委多举措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是落实“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关键所在。亭湖区纪委审理室从三个方面从手,严把质量关。
首先,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来审理案件,证据确凿是关键,是核心,只有证据确凿,才能保证事实清楚,才能应对当事人的辩解、申诉等各种复杂情况,才能将案件真正办成铁案。其次,客观公正,在案件审理中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适用法规、政策准确。案件审理中做到正确运用政策法规,宽严相济,处理慎重、留有余地,保证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后,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加强与查案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案件审理中,主动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理念,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亭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