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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四个监督”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亭湖区“四个监督”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一是实行全程监督。主动介入政府采购工作,联合财政部门进行定期检查,重点监督采购项目是否纳入部门预算、实际采购项目与预算项目是否一致、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等事项,确保采购全程每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二是突出队伍监督。加强对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监管,对区级技术类、经济类和法律类等100多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严格资格审核;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和诚信档案,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教育监管力度。三是聚焦招标监督。规定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对应当招标而规避招标的或在招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延伸事后监督。出台《亭湖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立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供应商和采购人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政府采购实施规范透明的有效监管,全区去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28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预算节约资金350万元,节约率达11%。(亭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