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工作一室案件调查工作坚持“三结合”
亭湖区纪委工作一室案件调查工作坚持“三结合”
今年以来,亭湖区纪委工作一室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调查方式方法的创新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分析案情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对每一个案件,都开展集体讨论分析,认真研究案件的重点所在,通过对照党纪法规寻找调查的切入点,避免调查的盲目性,争取调查的主动性;针对调查人员若干业务知识上的欠缺,及时组织学习党纪条规或向检查室、审理室有经验的人员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坚持调查案件与增强执纪办案能力相结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牢记“为党和人民执纪办案”的思想,做到不被案件内容束缚,不被案件表象迷惑,不被当事人人情干扰,在案件初查、谈话、笔录、移送等各环节上做到一丝不苟,圆满完成材料撰写和表格填报工作。三是坚持调查案件与支持基层工作相结合。与基层党(工)委和基层纪(工)委加强沟通协调,对于违纪情节轻微的,进行提醒谈话;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严格按照党纪条规调查处理,达到净化社会风气,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的效果,为基层党政组织健康成长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申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