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完善六项制度深化村务公开
亭湖区完善六项制度深化村务公开
近年来,亭湖区主动探索,积极创新,着力规范完善六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7月,该区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本着“重大决策必须公开、财务收支必须公开、群众敏感的热点问题必须公开”的“三必须”原则,全区139个行政村村务公开全部达到“四化”标准,即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重点具体化、公开地点场所化、公开专栏橱窗化。村级重大事项公开,须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公开表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统一编制,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着力做到“三明确”:一是明确决策范围,包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集体“三资”处置等8个方面;二是明确议事规程,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的召开、决议、决定等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三是明确决策程序,分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等五个步骤进行。
三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该区坚持在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两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两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协调好“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关系,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
四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理财等小组,成员达643人,全部由经村民会议选出的普通村民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对村干部及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实施全面监督,重点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收支的审核。同时加大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农村财务审计的常规化、制度化。
五是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请民表决。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凡涉及全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后实施。二是向民公示。所有决策都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向群众公开。有条件的村,对决议事项的组织落实甚至执行过程,都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或广播等进行动态公开。三是结果存档。建立决策档案,进行村务公决的所有原始资料由村委会主任、会议记录人以及3名以上与会村民代表签字盖章,永久保存。
六是完善村民说事制度。该区投入200多万元资金,建立村民“说事”阵地,建立起区(说事督查室)、镇(群众急难问题处理室)、村(说事室)、组(说事点)四级“说事”网络,形成并完善了以“群众说事、干部理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监督查事”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说事”制度。同时,对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以及村干部、各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等近300名工作骨干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亭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