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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三措并举”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

建湖县纪委“三措并举”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

    2012年,建湖县纪委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5件,其中副科级以上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干部32人,重处面达30%,挽回经济损失610万元。
    一是注重协调,增强案件检查工作合力。建立了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调动各部门协同办案。办案时,注重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加大联合案件检查力度,2012年各部门联合办案4起。同时,实行各室、纪工委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调查结束前,由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对证据、事实及错误认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强化措施,推动案件检查工作上台阶。在发挥信访主渠道的的同时,采取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短信举报等方式扩大线索来源,加强与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联系,结合执法监察、环境整治和纠风工作,深挖线索。去年,县纪委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75件(次),发现案件线索18件。为了掌握全县案件检查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形势分析会,汇报交流案件检查工作情况,并对各地案件检查情况进行点评通报,促进案件检查工作平衡发展。
    三是规范操作,提高案件检查科学化水平。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程序,将案件检查流程图印发到各镇(区)纪委、各纪工委、各科室,促进了案件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在办案中,严格依据《党纪处分条例》,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惩处和教育相结合,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教育,使被回访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申诉案件。(建湖县纪委检查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