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建湖

建湖纪委:制定出台《廉洁办案十项规定》

建湖纪委:制定出台《廉洁办案十项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近日建湖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廉洁办案十项规定》:一、不准泄漏案件线索信息;二、不准擅自决定初查初核;三、不准违规采取办案措施;四、不准对调查对象刑讯逼供;五、不准侮辱调查对象的人格;六、不准打听泄漏案件案情;七、不准擅自处置暂扣款物;八、不准接受涉案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或消费娱乐活动;九、不准接受涉案单位或个人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物品;十、不准在涉案单位安排私人事项。(建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