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构建 “4321”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机制
盐都区构建 “4321”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机制
为构建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盐都区出台方案,着力构建以“四公开”、“三覆盖”、“二巡查”、“一争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机制。
“四公开”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镇(区、街道、中心社区)政务公开,村(居、社区)村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覆盖”:一是农村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在抓好镇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同时,督促村居和站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和责任延伸;二是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全覆盖。实行年初公开“双诺”和年终“双示、双述、双询、双评”;三是实现“三资”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巩固村(居、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整治成果,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三资”监管水平。
“二巡查”即对镇(区、街道、中心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题巡查;对村(居、社区)、站所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组织重点巡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变事后问责追究的“问效、问廉、问过”为事前介入,实现农村反腐倡廉工作关口主动前移。
“一争创”即在农村基层分层分类开展勤廉创先争优活动。镇(区、街道、中心社区)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村(居、社区)争创“勤廉示范村(居、社区)”、基层站所争创“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通过不同层次的 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李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