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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坚持“三个到位”,突出查办“村官”腐败行为

盐都区纪委坚持“三个到位”,突出查办“村官”腐败行为

    近年来,盐都区纪委积极策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案件检查职能,突出查办“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解决阻碍农业发展、农村和谐和农民富裕的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力量到位。区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查处“村官”案件工作,抓好面上查案工作的同时,在工作导向、人员配备和后勤保障上向查办“村官”案件倾斜,强化对“村官”腐败窝案串案查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个农村基层工作室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官”信访件调查和案件查处上。对涉案“村官”坚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2011年查处了冈中社区杨韦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某私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利润分成等方式,私卖集体土地,从中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今年4月,查处了大纵湖镇迎阳居委会书记王某,在集镇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减少规费、介绍工程等,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
    二是组织协调到位。针对“村官”虽小,但盖子难揭的现状,明确村两委会“一把手”案件直接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其他“村官”腐败案件由基层工作室和镇(区、街道)纪委主办责任制,并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合力推进办案进度。加强纵向协调,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报告,涉及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的主动向区主要领导报告;主动和基层沟通,以此取得广泛支持。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横向协调,与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法纪问题研讨会、案情分析通报会和现场会办会制度,整合力量,各个击破,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加强面上协调,与国土、银行、产监等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沟通,保证调查、取证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督查督办到位。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督查指导,确保每一件“村官”案件办成铁案。区纪委常委会定期带领职能室人员深入挂钩的镇(区、街道)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村官”案件查办工作。区纪委案件管理室建立案件线索初核台账,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办案进度。每季度召开办案工作分析总结会,对办案力度不大的单位实行重点帮扶,促进查办“村官”案件的平衡发展。采取案件检查业务培训和抽调人员参加市纪委案件查处等,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人员查办案件水平。制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绩考核细则,每年都对基层工作室案件查办质量、效果等方面情况实行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耿立全)